▲新北市一名離譜母親得知同居人性侵一對寶貝女兒,不但不加以制止,還要求她們2人配合男友性需求。(圖/示意照/取自網路)
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
「妳們兩個今天不給他,將來也是要給別的男人!」新北市一名離譜母親為了討好同居人,竟不時逼她的2個親生女兒,晚餐後自行脫去內褲,趴在沙發上等男友一逞獸慾,甚至大玩4P等變態性遊戲,荒淫程度令人瞠目結舌。
就讀新北市某私立高中一年級的被害人「小芬」(化名)和妹妹、母親與母親男友一同住在三峽某棟老舊公寓中,開計程車謀生的母親男友,仗著自己是家裡唯一經濟來源,動輒對母女3人拳打腳踢,使得小芬和妹妹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。
100年4月某日中午,多餐未吃的小芬難忍饑餓,跑到導師室想跟老師借100塊買便當,老師覺得奇怪提出質疑,在慢慢引導下,小芬終於吐出實情,「媽媽說不做『那件事』,就不給我錢吃飯……」,講著講著她的眼淚就流了下來,校方得知趕緊報警處理,並通報社工安置小芬姐妹。
小芬向檢方供稱,她自國小3年級起,就淪為母親男友洩慾工具,時間長達8、9年之久,「除非剛好月經來,不然天天都要......」。年幼的小芬不堪惡狼摧殘,過去下體時常受傷、發炎,不事生產的母親發現後,不但沒有制止同居人獸行,反而教她們要記得擦小護士,盡力在床上取悅「一家之主」。
「妳們知道等下該怎麼做了吧?」100年4月27日晚,小芬和妹妹吃完飯後,母親要求2人趕緊去浴室「淨身」,趴在沙發上靜靜等待,當晚她、妹妹和媽媽依序與「那個男人」發生了性關係,小芬回憶起妹妹和媽媽在旁觀看自己遭侵犯時的眼神,痛苦地說著:「我沒有哭,但我也沒有笑……。」
審理期間,母親男友辯稱小芬與妹妹2人是不服管教,聯手誣告想陷害他,媽媽本人也出庭做證,強調「一家相處和樂融融」,並將小芬姐妹的處女膜破裂賴給已逝的前夫,「是我老公強姦她們,當時我不知該怎辦,所以沒有去管。」
法官在參考諸多證人證詞和證據後,認為小芬媽媽與其男友的罪證確鑿,但除了4月27日晚間發生的性侵外,檢察官無法提出其他案件相關證據,因此最後僅以一件共同強制性交罪,分別判處小芬媽媽和男友15年有期徒刑。
據了解,小芬在安置期間曾私下寫了兩封信想交給媽媽,這個突來的舉動勾起檢察官的好奇,「妳很愛妳媽媽嗎?」小芬雖一開始面無表情回說:「普通。」但馬上又改口哭說:「我不知道……」語氣哽咽地替母親向檢察官求情,旁人看到這對小女生的痛苦與掙扎,都感到十分難過、不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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